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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增修日期2010/09/14
李鴻章 與兩個國際條約
甲午海戰馬關條約
1894年日本艦隊襲擊北洋艦隊
1895年威海陷落.丁汝昌自殺
北洋水師的興衰
朝臣們為了削弱李鴻章,不惜削弱北洋海軍!
北洋軍艦上實行“責任承包制”,公費包乾,管帶負責,節餘歸己。
面對逼近的敵艦,北洋艦隊首先布陣就陷入混亂。
力圖隱瞞這一代價,就要借助謊報軍情。這也是北洋海軍的一個特點。
春帆樓談判
伊籐博文明白,山海關、天津一線如果被日軍佔領,將直接危及北京安全。這個停戰條件是清政府萬萬不會答應的。如果這一停戰條件被清政府駁回,日本正好就此再戰。尤其狡猾的是,伊籐博文此時隱藏起了覬覦我台灣的企圖,向李鴻章隱瞞了日軍正向台灣開進的事實,企圖在日軍佔領台灣成為既成事實後再逼李鴻章就範。
李鴻章遇刺
刺客小山六之助的想法與日本政府此時的意圖大相逕庭。日本政府本來擬就的談判方略是借戰爭逼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,然後見好就收。此時的伊籐博文最擔心的就是有什麼把柄落在列強手中,讓一直虎視眈眈的西洋各國從中干涉,坐收漁翁之利。
馬關條約
清政府承認朝鮮「獨立自主」;割遼東半島、台灣、澎湖列島及附屬島嶼給日本;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;增開重慶、沙市、蘇州、杭州為通商口岸;開辟內河新航線;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,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。
八國聯軍與辛丑條約
1900年八國聯軍
1901年賢良寺李鴻章死亡
辛丑條約影響
中國喪失主權.國防.經濟等能力.後續引發日俄戰爭.辛亥革命.軍閥割據...等等的事件.
1.
領土主權受損
《辛丑條約》規定列強可在京劃定使館區,派兵駐守,華人不得入住,形成「國中之國」,中國內政之權大受干涉。
2.
國防武裝盡失
條約規定禁上中國輸入軍備兩年,益使中國軍備落後於西方;又規定拆去大沽至北京的炮台,准外國駐兵於京津至山海關等地,等於解除中國武裝,撤去中國國防。
3.
經濟更形枯竭
「庚子賠款」高達九億多兩,數額為歷次條約之冠,而外債以關稅、鹽稅等為擔保,令中國經濟命脈操諸外人手中,國民經濟陷於困頓,再難言發展。
4.
民族自尊受挫
義和團事件由排外、仇外轉為懼外、媚外。而清廷為延續國祚,對洋人百般諂媚,國家尊嚴盡失。
5.
民族地位低落
各國輿論均認為義和團行動暴戾,視中國人為野蠻民族,從此中國國際地位更形下降,華僑及留學生在國外備受歧視。
6.
形成地方軍閥
「庚子拳變」時,東南各省不奉朝命,擅自貿各國訂立「東南互保章程」,劃地自保,宣佈中立,開地方政權脫離中央之先例。此後,地方督撫權力日增,實為辛亥革命後各省獨立及民初軍閥割據之先聲。
7.
促成辛亥革命
八國聯軍一役,清廷盲目向外宣戰,充份暴露清廷的愚昧無能;《辛丑條約》的喪權辱國,國人益覺清廷無藥可救,於是紛紛走上革命一途,促成辛亥革命。
8.
引起日俄戰爭
俄國乘義和團之亂,派兵強佔中國東北,《辛丑條約》訂立後,各國先後撤兵,但俄國仍不撤兵,與日本利益有衝突,日、英遂結盟,防範俄國東侵,終引發1904年的日俄戰爭,中國東北成日俄戰場。 |